1、问:什么是失业保险制度?
答: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向中断就业失去工资收入的劳动者提供一定时期的物质帮助和再就业服务的制度,它是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积极就业政策的有机组成部分。
2、问:失业保险覆盖哪些范围?
答:
(1)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人员;
(2)个体经济组织及其雇工;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3、问: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办理条件和标准是什么?
答:
(1)办理条件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并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失业保险企业在职职工,在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
(2)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职工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市区补贴标准分别为600元、1000元、1200元。纳入我市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补贴标准可在培训鉴定成本范围内适当上浮,最高不超过30%。
4、问:登记失业的退役军人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有何补贴政策?
答:
【政策名称】《盐城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政策内容】
登记失业的退役军人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或国家认可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分别按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对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分别按500元、3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同一证书不得重复享受相关补贴。
【办理流程】
(1)网上办理。登录盐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办事大厅(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yancheng.gov.cn))进行网上办理。
(2)现场办理。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身份证或就业创业证)、社保卡(银行卡)、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及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至培训机构所在地劳动就业经办机构进行办理。
5、问:登记失业的退役军人初次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有何补贴政策?
【政策名称】《盐城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政策内容】
登记失业的退役军人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国家认可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最高按照初级170元/人、中级210元/人、高级290元/人标准给予补贴。
【办理流程】
(1)网上办理。登录盐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办事大厅(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yancheng.gov.cn))进行网上办理。
(2)现场办理。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身份证或就业创业证)、社保卡(银行卡)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及鉴定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分别由出资的个人、企业或培训机构向证书发放的主管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6、问: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退役军人缴纳社会保险,有何补贴政策?
答:
【政策名称】《盐城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政策内容】
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2/3的标准给予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下同),其中,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实现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3年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一次性延长,延长期限不超过1年。
【办理流程】
(1)网上办理。登录盐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办事大厅(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yancheng.gov.cn))进行网上办理。
(2)现场办理。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身份证或就业创业证)社保卡(银行卡)等至参保所在地劳动就业经办机构进行办理。
7、问: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办理条件及补贴期限是什么?
答:
(1)办理条件
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2)补贴期限
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与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年限合并计算后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