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为充实殡葬一线殡仪服务人员,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殡葬服务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招聘东台市殡仪馆殡仪服务合同制工作人员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殡仪火化工3名
2、殡仪服务员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殡葬事业,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品行端正。
2.具有东台市户籍(含生源地)。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身体健康。
(二)岗位条件
1.报考殡仪火化工岗位,男性,具备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沟通能力强,抗压能力强。
2.报考殡仪服务员岗位,女性,须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抗压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及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较好,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基础。
3.工作地点在边远乡镇,每周需要值夜班2至3天。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处理,尚未结案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纪违规被单位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4.存在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殡仪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1日(8:30—15:00)
报名地点:东台市殡仪馆(地址:东台市五烈镇廉贻社区联窑村)
联系人:杨晨光
联系电话:0515-85443498;13813791106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东台市殡葬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带有二维码的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犯罪证明以及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片2张。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必须至少达到3:1,如达不到3:1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总分100分,笔试合格线为5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等,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岗位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
(四)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再相同者,进行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
(五)聘用和工资待遇
1.考察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与东台市殡葬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2.工资待遇参照市殡葬服务中心同类人员工资福利标准考核发放,并缴纳“五险一金”。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四、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由东台市殡仪馆组织,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附件:东台市殡葬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东台市殡仪馆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