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单位队伍结构,推动人才有序流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盐城市亭湖区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盐城市亭湖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要求
本次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盐城市亭湖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盐城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不含亭湖区在编在岗人员。
(二)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作风优良,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 具有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2月4日以后出生);
6. 具有3年及以上在县(区)级及以下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2月4日;
7. 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8. 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5.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 与选调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
7.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调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此次公开选调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4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盐城市亭湖区建军东路147号4楼401室)
联系人:许志成,联系电话:0515-88113256、18652390188。
(二)资格审核及要求
1.资格审核:
依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和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数须达到选调职位人数3:1比例,如报考人数不足3:1比例,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2.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盐城市亭湖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附件2);
(2)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正面彩色照片3张;
(3)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其中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在规定时间内,如本人无法来现场报名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选调人员所需提供的材料外,还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书。
3.体检前需提交的材料:
(1)单位出具的在编在岗以及所在单位事业编制性质证明;
(2)个人最近一次的事业单位工资发放表(需发放单位盖章);
(3)纪检监察组织出具的廉政鉴定;
(4)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等次)证明。
四、考试
本次选调考试原则上直接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报名人数超过30人(含30人),将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总分100分,主要考查岗位必备的畜牧兽医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结束后,再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总成绩计算:直接面试,则总成绩=面试分数;如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则总成绩=笔试分数×50%+面试分数×50%。
五、考察、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选调岗位1:1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并组织考察体检。确定考察人员时,如直接采取面试,对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如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考察标准按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苏组通〔2019〕57号)和盐城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苏组通〔2020〕57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实施。因考察、体检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选调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六、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并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招考信息”网页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个人自愿要求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选调条件被取消而出现的空缺岗位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并由选调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人员一经选调后即按照选调单位人员岗位聘用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不再保留原身份和原聘岗位待遇。拟选调人员与选调单位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须在选调单位最低服务3年。
七、其他事宜
1. 本次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选调纪律,秉公办事,阳光操作,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取消相关报考人员的选调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给予严肃的处理。盐城市亭湖区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本次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5-66692607。
2. 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如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相关后果由考生负责。
3. 本次公开选调具体事宜由盐城市亭湖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附件:盐城市亭湖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docx
盐城市亭湖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