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公办技工院校专项招聘工作的通知,不断加强我校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盐城市政府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决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官网上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2025年专项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9年6月25日(含)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表》要求的资格条件:
(1)招聘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截止报名前已退役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
(2)资格条件中的“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且学历学位证书上毕业专业必须与应聘专业相一致。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由毕业院校(科研机构)出具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的书面证明,视为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其中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专业参考目录,及其所学课程、研究方向、论文等材料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学校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学校的组织
(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2025年12月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方式
本次专项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江苏人事考试网。
2.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6月25日9:00~6月30日16:00。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学校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学校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2025年12月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考试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到考场参加考试。
(一)考试形式:采用笔试、面试的形式
此次招聘各岗位考试均采用笔试(占30%)、面试(占70%)形式进行,笔试成绩合格线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不低于相应考试科目总分的50%;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遇同分则同分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进行资格复审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合格人员不足1:3比例则全部进入面试。如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为试讲形式,时间设为10分钟,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课堂组织等方面能力。
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X30%+面试成绩X70%。
(二)考试的实施
笔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命题和考试工作。面试工作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组织实施。
1.笔试安排。笔试时间为7月12日,在南京市设置考场。考生提前自行在网上打印准考证(7月9日9:00起),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考试为全程封闭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考试时长为150分钟。
2.资格复审。笔试后,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进入资格复审。凡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试讲人选。
3.面试安排。考生应按照要求携带准考试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考点集合参加面试,成绩由评委组当场通知考生。
4.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无法确定人选则组织加试(加试时间另行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政审要求),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试均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同分参照确定体检人员办法)。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省市规定执行。初次就业人员实行12个月试用期(其他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自行负责解决。
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可在考试均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同分参照确定体检人员办法),体检、考察通过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
八、咨询、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咨询电话:
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0515-68661502,0515-85508799(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
0515-68661110,0515-85508555(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纪委监督审查室);
0515-80501607(盐城市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
附件:
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2025年专项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pdf
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