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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射阳县公开招聘部分村(居)宣传文化管理员19名,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7日至11月19日

盐城招聘网2025-11-12

根据工作需要,射阳县部分镇(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居)宣传文化管理员共19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录职位及名额

千秋镇宣传文化管理员 3名

四明镇宣传文化管理员 5名

港开区宣传文化管理员 1名

兴桥镇宣传文化管理员 1名

特庸镇宣传文化管理员 2名

临海镇宣传文化管理员 3名

经济开发区宣传文化管理员 2名

海河镇宣传文化管理员 2名

村(居)宣传文化管理员主要工作职责:组织实施理论宣传、舆论引导、文明创建、新时代文明实践、文化活动等宣传思想文化各项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坚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热爱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记录;

3、具有盐城市户籍或因婚姻关系常住射阳的外地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党校、军队自考学历),专业不限。

(二)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现任村(居)组干部不得报名应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7日至11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及地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地点:射阳县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西二楼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射阳县幸福大道3号)。

3、报名所需材料:①《射阳县公开招聘部分村(居)宣传文化管理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②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④因婚姻关系常住射阳的外地户籍人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注意事项:

①本次公开招聘设1:3开考比例,如未达到开考比例,核减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数直至核销岗位的招聘计划;

②报名截止后,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审查合格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核由镇(区)党委宣传办和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③本次公开招聘参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报考人员考试费每人100元(在领取准考证后,缺考和参加考试的考生不予退费);

(二)组织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考生可以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2025年11月22日上午8:30,面试时间:2025年11月23日上午8:30。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均采用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稿撰写能力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等。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情况。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职位(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总成绩。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5:5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

(三)考察与体检

考察由各镇(区)宣传办负责实施,按照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如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根据考察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照公务员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个人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在该镇区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如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全部递补依旧空缺,则取消该岗位。

(四)公示与办理手续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出现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和其他特殊情况的,由该镇(区)党委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并报县委宣传部同意。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由所在镇(区)社会事业局与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协议,人员管理由镇(区)、村(居)负责。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协议实行一年一签。

试用期工资不低于省定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同时建立逐步增长机制。试用期结束后,工资由镇(区)财政所按规定发放,同时享受“五险一金”待遇,缴纳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应由个人缴费部分在发放工资时实行代扣代缴。


五、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觉接受县纪委监委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社会的监督。对报考职位(岗位)的资格条件等问题需要咨询的,可直接与镇区宣传办或射阳县人力资源公司联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附件1:射阳县公开招聘部分村(居)宣传文化管理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射阳县公开招聘村(居)宣传文化管理员咨询联系表.xlsx



中共射阳县委宣传部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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