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社会福利院系盐城市民政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研究,面向全市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民政事业和养老服务工作,有爱心、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岗位需要的业务工作能力。
3.有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工作执行力和团队合作意识强。
4.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技术资格、执业(从业)证书。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1、财务会计1名
岗位要求:大学本科学历,有初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或有中级及以上会计职称,学历放宽至大专,会计及相关专业毕业;能够胜任会计凭证的制证、审核、记账、报表编制等一般会计基础业务;两年以上会计从业经验。一年以上行政事业单位或政府机构会计工作经历,熟悉政府会计制度和会计业务的一般流程者优先考虑。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6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薪资待遇:工资标准为每月3500-5500元左右,按照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和相关福利。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实施,具体信息发布、报名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5日-2023年3月17日
2)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报名者需在报名时间内,按照指定报名方式参加报名、提交报名材料。
报名邮箱: 2207676455@qq.com (邮件名称格式:应聘岗位+姓名)。逾期不接受报名。
报名电话:徐女士18019628728(微同号)
3)报名材料:《盐城市社会福利院应聘人员报名表》、户口簿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相关岗位需要提供的学历证书扫描件、学位证书扫描件、执业证书扫描件、资格证书扫描件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电子档。
3、考试。根据报名情况组织笔试、面试,由盐城市社会福利院组织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笔试、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按有关标准对上述合格人员进行体检。
5、聘用。体检合格者予以聘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由盐城市社会福利院负责管理使用。
四、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解除聘用。
附件:
盐城市社会福利院应聘人员报名表.xlsx
盐城市社会福利院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