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招

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人公告,报名时间2022年5月4日至5月7日

盐城招聘网2022-05-04

因工作需要,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法制助理岗位3人,负责嫌疑人信息采集及安全监管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条件。

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 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 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 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 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 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 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9. 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 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 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以报名起始日为限),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身体条件

应聘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和特殊标准执行,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标准:

1、无脊柱侧弯、胸廓畸形、驼背等;

2、无精神病史、无传染性或者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

3、五官、体型端正,面容或者身体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口眼歪斜、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面颈部无瘢痕,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瘢痏,其他部位无影响功能的身体瘢痕(如创伤、烫伤、疤痕、胎记等);

4、无纹身,无重度腋臭,无肢体功能障碍;

5、无影响语言正常表达的口吃;

6、无影响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严重疾病。

(四)优先条件

同等条件下,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优先。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请应聘者下载《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公开招聘突击队员报名表》(见附件)(附件点击左下方阅读原文查看),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报名时间:

2022年5月4日至5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

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712办公室(盐城市新都路630号),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18862016191,83566178。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退役证以及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原、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反面写上本人姓名)。

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核:

(1)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2)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供报名资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3)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如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相关后果由考生负责。


四、招聘程序

笔试

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设立合格分数线60分。本次招聘设1: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取消招聘计划。

体能测试

面试前进行体能测试,按笔试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拟聘用人数1:5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达不到此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体能测试人选。体能测试为达标性测试,具体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面试

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等。满分100分,设立合格分数线60分。在体能测试合格者中,按笔试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拟聘用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达不到此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面试前,需对照报考岗位要求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如出现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等情况,根据笔试得分从高到低顺序,从体能测试合格者中一次性递补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体检

总成绩=笔试*40%+面试成绩*60%,采用百分制形式计算。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根据拟聘用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总成绩相同时,取面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面试成绩亦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拟聘用资格等情况,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过程中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束后,与盐城市立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每月工资参照同等岗位人员发放,缴纳“五险一金”,其他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发放。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正常工资的80%发放。


六、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过程接受监督。监督电话为:0515-83566091。

本公告由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负责解释。


附:招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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